考纲变化概述大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其中,《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原《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两个科目,与原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相比,基本无变化;《涉税服务实务》(原《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法(一)》有少量变化,《税法(二)》变化较大。
《税法(一)》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一些减免税的最新政策变化,以及根据营改增的最新进展情况所做的调整。比如交通运输业已经营改增,因此营业税一章中,交通运输业整节删除。
《税法(二)》方面,企业所得税部分变动最大,比如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核要求都有所变化。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等内容,也有改动,主要体现了当前企业经济活动发展变化情况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比如税收优惠方面的考核,增加了对免税收入、自贸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内容的考核要求。
除了企业所得税,《税法(二)》大纲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这几个税种的法规考核要求也稍有调整。
《涉税服务实务》的考试大纲与原《税务代理实务》考试大纲相比,增加了对税务师职业道德的考核要求,以及对“非涉税鉴定”有关内容的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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